杭州收账公司债款参加与确保的区别
债款参加与确保尽管极为类似,但从性质、承当职责期间、债款实行次序、承当职责后的救助办法等方面剖析,杭州收账公司两者仍存在必定区别。
1、从两者性质看:债款参加独立于主债款合同,不因为主合同无效而当然无效;债款参加人因参加债款成为主债款人,依据债款参加合同享有独立抗辩权,但不当然享有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能否取得原债款人的抗辩权,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确保合同为从合同,主合同无效,从合同也当然无效;确保人作为从债款人,除依据确保合同享有抗辩权外,也享有主债款人的抗辩权。
2、从承当职责的期间看:确保能够约好确保期间,确保期满,确保人免除确保职责。债款参加不存在确保期间问题,债款参加人受制于诉讼时效,债款人在诉讼时效内未向债款参加人主张债款的,丧失胜诉权。
3、从债款实行次序看:一般确保人具有先诉抗辩权,可要求原债款人先实行债款,而债款参加人应独立承当债款,不享有先诉抗辩权。
4、从后续救助办法看:法令清晰规定,确保人在承当确保职责后,享有对主债款人的追偿权,而债款参加人承当债款后,是否能够向原债款人追偿,现行法并未作出清晰规定。
经过以上比较,能够看出,与确保人比较,债款参加人需承当更重的职责,且法令未清晰规定债款参加人享有对原债款人的追偿权,因而,当事人在选择债款参加、确保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慎重处理,作出清晰约好,不然,就可能因界定不清而加剧职责。
关于怎么确定债款参加、确保,笔者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开事例进行论述。
九华山位于安徽省长江南岸池州市,是中国佛教四大名山之一,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,保护面积174平方公里。九华山原名九子山,因唐代大诗人李白见此山“高数千丈,上有九峰如莲花”,赋诗更名为九华山。唐开元年间,新罗国(今韩国境内)国王近亲金乔觉驻锡九华,潜心修持75年,99岁圆寂,佛门认证他是地藏菩萨化身,九华山由此被辟为地藏道场,明、清鼎盛时期,寺院多达360余座,僧尼四、五千人。“胜境层层别,高僧院院逢”,香火之盛甲于天下。现存古寺庙99座,佛像1万余尊,文物2000余件,僧尼700余人。九华山山势雄伟,群峰竞秀,植被繁茂,瀑飞泉涌;气候温和湿润,四季分明,自然风光与人文景观、佛教气氛融为一体,素有“东南第一山”之称,自古就是我国著名的旅游胜地。